通知公告

2016年教育系统劳动竞赛科目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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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开·kaiyun体育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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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电教馆、职教室,市直学校工会:

现将2016年教育系统劳动竞赛科目预先通知你们(因上级正式文件未下发,待正式文件下发后以正式文件为准),请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科目如下:

大学(含高职、高专):英语、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育。

高级中学 (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政治、数学、化学。

初级中学:语文、英语、化学。

电教系统 (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创新教学):高中历史、初中生物、小学数学。

请按以下事项准备2016年市级竞赛材料(请立即准备,待正式文件下发,仅留5天上报材料时间):

一、竞赛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2、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并要注意抓好赛前培训和参赛选手选拔工作,做到优中选优。

3、坚持广泛参与原则。以竞赛为契机,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热潮。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竞赛原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除收回荣誉称号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教学能手、教学骨干、教学新秀、教学标兵的宣传力度,对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要积极组织推广应用。

6、参赛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为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教师。校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竞赛。

7、电教系统、职教系统所设科目,分别由市电教馆、市职教室负责组织实施,分配教育局直属学校、各县(市)区各科参赛名额,并制定竞赛细则。各县(市)区教育局、电教馆、职教室在组织各科目初赛、选拔之前要加强与本级教育工会的沟通,做好参赛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竞赛结果由市电教馆、市职教室向市教科文卫体工会教学技能竞赛办公室报送名单统一表彰。

二、表彰奖励(由于正式文件未定、此项中人数未定)

1、竞赛设特等奖**名:高、初级中学,电教系统,职教系统**个科目各设1名。一、二等奖设奖名额视各科目实际参赛人数设定。

2、凡此次竞赛科目列入郑州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运动会比赛项目的均按竞赛成绩排名,第1名为特等奖,特等奖获得者将被授予“郑州市技术状元”荣誉称号并按程序申报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5名获得者将被授予“郑州市技术标兵”荣誉称号。

3、被列为全省竞赛项目中的科目,将从各科目此次竞赛获奖者中依照省竞赛办公室的名额分配办法按名次排序推荐并公示后参加省级竞赛。

4、参加竞赛选手的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高、初级中学科目每科按“附件2:郑州市教育系统2016年度教学技能竞赛县(市)区名额分配表”分配名额报名参赛。

2、市直学校各学科每科只能报1名选手参赛。

3、参加高、初级中学学科竞赛的参赛者必须在郑州市课堂教学达标评优活动中获得县(市)、区(市内教研协作区)级达标资格,或获得县(市)、区(市内教研协作区)级优质课奖,或获得县(市)、区(市内教研协作区)级公开课证书。以上条件由推荐单位严格审核,未取得者不得上报。相关证书复印件要放入申报材料中,作为必备条件。

4、参加竞赛者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郑州市教育系统2016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打印);(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3)教案1 份; ( 4 ) 2013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 ( 5 ) 课堂教学实录 DVD 光盘 1 份(光盘实录影音仅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上报的申报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教学教案必须用A4 纸打印。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

5、参赛选手上报的所有材料不再退还,请留好备份。

6、报送截止日期为 2016 年6月 10 日,过期不候。